刘海粟
1896年3月生于江苏常州(毗陵:常州古地名)。擅长油画、国画、美术教育。自幼酷爱书画,十四岁到上海入周湘主持的背景画传习所学西洋画。
1910年在乡里办图画传习所。
1912年11月与乌始光、张聿光创办上海图画美术院(上海美术专科学校前身)担任首任校长。首创男女同校,得蔡元培等学者支持,采用人体模特儿和旅行写生。
1918年到北京大学讲学,并举办第一次个人画展。
1919年到日本考察美术教育,回国后创办天马会。
1920年10月赴日本出席帝国美术学院开幕大典,回国后著《米勒传》《塞尚传》等介绍西洋艺术。
1927年走日本,与日本画界人士交游。
1929年赴法国、瑞士,油画《森林》《夜月》等应邀展出于巴黎蒂拉里沙龙。国画《九溪十八涧》获得国际展览会荣誉奖状。
1931年在法国巴黎克莱蒙画堂举行个展,在上海、南京举办个展,编译《世界名画集》。
1933年赴德国筹备展出“中国现代绘画展览”。
1929年遍访法国、意大利、瑞士、比利时等国考察美术,与毕加索、马蒂斯等画家交游论艺。作品入选法国秋季沙龙与蒂勒黎沙龙,国画《九溪十八涧》获比利时独立百年纪念展览会荣誉奖,出版画册《海粟油画》。
1931年在德国法兰克福大学中国学院讲授中国绘画“六法论”,举办“刘氏国画展览会”。
后又在巴黎克莱蒙画堂举办旅美画展,作品《卢森堡之雪》为法国亦特巴姆国家美术馆收藏。回国后,在上海、南京等地举办个人画展,后又先后应邀在德国、英国、印尼、新加坡等国举办画展。
1938年应中华书局之约,写成八十万言的巨著《海粟丛书》六卷。
1940年主持中国现代名画筹赈展览会,并在雅加达、吉隆坡等地展出。
1947年在上海“中国艺苑”举行个展。
1949年后历任华东艺术专科学校校长、南京艺术学院院长、教授。
1952年任华东艺专(现南京艺术学院)校长,后任南京艺术学院院长,并致力中西绘画。
1957年在上海美术馆举办“刘海粟油画国画展览会”。
1979年文化部、中国美术家协会举办“刘海粟美术作品展览”。
1981年意大利国家艺术学院聘任为院士,并颁赠金质奖章。
1988年在上海美术馆举办“刘海粟十上黄山画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