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希仲
赵希仲,多用于人名,最为知名者为中共叛徒、原新四军第一纵队参谋长赵希仲(1903年—1968年7月17日),陕西长安人,早年毕业于黄埔军校第四期,抗战期间,任新四军军部教导总队训练部长、副总队长、第一纵队参谋长;“皖南事变”爆发后,赵希仲被俘,继而叛变投敌,被任命为集中营军事教官,后在转移途中被日军逮捕关押,获释后回到原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他再次参加革命,任甘肃兰州西北新华公司副经理等职,此后他叛党、叛变问题暴露,被撤销职务;“文化大革命”爆发后,赵希仲于1968年7月投河自尽。
早年经历
赵希仲(1903—1968),1903年出生于陕西长安县狄寨乡夏寨村;字子章,又名亚尼,1922年考入省立第一中学,在校期间,多次与同学们一道走上街头,反对外来侵略,传播新文化、新思想,为此曾受到反动军警的追查与镇压。
1925年,赵希仲由陕西省立一中毕业,他抱着从戎救国的念头,又去河南投奔已经调任国民革命军第二军独立团团长的表兄魏希古。
1926年,由魏保送他去广东黄埔军校第四期,学习时加入国民党;同年10月期满毕业后,分配到国民革命军北伐军总司令部军需处任见习官。
参加革命
1927年1月,他随毛泽东离开广东去武昌农民运动讲习所任区队长,同年4月,他积极响应毛泽东号召,同讲习所的200多名武装学员前往湖北麻城、光山一带援助“麻城惨案”中的进步力量,同当地的土豪劣绅进行斗争;同年5月参加中国共产党;6月,调回陕西,到临潼县陕军甄寿山部,任教导营学生队区队长。该部有中共秘密的军旅支部,赵希仲是主要成员之一,从事地下兵运工作。
1928年春,调到陕西兰田西区委,后转达到共青团长安县委;他积极响应由中共陕西省委指示的王泰吉率教导团在麟游起义,赵希仲是组织这次起义的8名共产党员之一。
1928年下半年,赵希仲同赵伯平经组织派往蓝田县西区区委做党的工作,1929年初,回到本乡,以教书为名,隐蔽身份,掩护革命同志,使一座利用旧庙办起的乡村小学校,成为中共组织活动的联络点。
1929年4月,与徐国琏一起被捕,入狱后虽受尽酷刑与折磨,始终坚贞不屈;1930年11月,赵希仲同难友从一伙夫手中得到钥匙,打开牢门冲出监狱,潜回狄寨家中。
1931年上半年,赵希仲伤势刚一好转,即由王泰吉(时任杨虎城部骑兵团团长)介绍到杨虎城部警备一旅任机枪连连长。
1935年7月,警备一旅奉命开往陕南山阳地区进剿红25军,当部队进入袁家沟,战斗打响之际,赵希仲便命令手下士兵首先将平日思想反动的第一连连长巨英才打死,随即调转枪口反戈一击,率领机枪连携带步枪30余支,在阵前举行了起义,使警一旅腹背受敌,全军覆没——赵希仲由此回到了红军队伍,并受任为红25军教导队军事教官。
抗战期间
1936年,赵希仲随军到达陕北后,调瓦窑堡军政干校任军事主任教员,同年7月9日由军事教官胡道传介绍,第二次参加中共;不久,任红军大学步兵学习校军事教员,1937年春升任主任军事教员。
1938年冬,调皖南新四军军部工作,任教导总队训练部长、副总队长,新四军军部北移时任第一纵队参谋长。
1941年1月7日“皖南事变”发生,赵希仲随队突围中被国军108师俘虏,国军发现他是新四军重要干部,除急电重庆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报功外,同时派出重兵将他押送到上官云相司令部。
赵自以为已经没有前途,即叛变中共,供出新四军在皖南的人数、武器装备、军事行动及新四军许多领导人的姓名、籍贯年龄、学历和特征等大量情况,因而受到“优待”,成了第三战区的座上客。
1941年春,赵希仲与赵凌波一起,由国军用汽车“护送”到江西上饶县上饶集中营七峰岩监狱。同年6月,赵希仲与赵凌波一道自动声明脱离中共,在声明中称“深自反悔,今已彻底觉悟”,“正式退出该党,与该党脱离一切关系,今后决心信仰三民主义,愿在中国国民党暨总裁领导下,努力抗战建国,誓死不渝。”同时,赵希仲与赵凌波办了书面的自新手续,嗣经第三战区司令长官司司令部电请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准予自新”。
赵希仲叛变后,上饶集中营特务首脑张超,即委任他为集中营中校军事教官。主要从事对被俘人员的感化工作。 1942年4月,上饶集中营的“军官大队”、“特别训练班”奉命撤并,对外公开名称改为“战时青年训导东南分团”。5月,日军进攻浙赣线,逼向上饶。东南分团于6 月5日从驻地周田村出发,往闽北转移。全体被囚人士,在荷枪实弹的宪兵押解下,冒着酷暑烈日,艰难地行进着。当在石塘镇宿营的6月7日深夜,赵乘教官组其他政治、军事教官们熟睡中,偷开宿营地后门逃出来。
赵希仲逃离“东南分团”后,开始到处流浪,当流浪到浙江金华时,因言语不同,形迹可疑,又无良民证,引起日本几个的注意而被逮捕,交日本通讯队服苦役,后转送日军义乌工作班搞杂务,并帮助记伙食账和帮办文书,半年后获释。
1943年2月,流落到义乌做小生意,同年6月,别人介绍他到杭州河坊街三友饼干店做摇面机工人,不久又被日本人抓去,并押在警备部,以“严重危害社会治安”被判处死刑,因证据不足没有批准执行,一直关押到日本无条件投降。
抗日战争结束后,毛泽东赴重庆谈判,继而旧政协会议召开,中共方面提出立即释放政治犯,赵希仲才死里逃生,于1946年初被释放出狱,后辗转回到长安县老家;到老家后,国民党“中统”几个把他看作是共产党“匪犯”,打算逮捕他;赵闻风后逃到岷县,惨淡以营小本买卖过日,直到当地中共解放返回老家。
人物结局
1950年,赵希仲由已担任中共西安市委书记赵伯平介绍再次参加革命,由中共西北分局统战部送到陕西高陵县西北人民革命大学学习。
1951年调到甘肃兰州西北新华公司任副经理,新华公司改为农具制造厂后,改任秘书科秘书;经过1956年内部肃反运动,赵希仲在抗日战争期间的叛党、叛变问题初步有所暴露,中共组织上撤销他的秘书职务,就地监督劳动,做些工具清点、收发工作。
“文化大革命”爆发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为加害余立金同志,竟派出专案人员到兰州对赵希仲(他过去与余立金曾共事)进行审查,一连围斗几天几夜,逼他伪造假证;赵希仲拒绝诬陷革命同志,当即受到人格和肉体上的严重污辱和摧残,1968年7月17日,含冤投黄河而死。
1979年,党组织为赵希仲平反,肯定他几十年来为党为革命做出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