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万镒
1925年初,何至武昌上学。上学期间,待人诚朴热情,秉性刚强,嫉恶如仇。在进步老师的熏陶下,对革命有了较深刻的认识。
同年春,武汉工人举行大罢工,何积极组织同学支援。5月30日,震惊全国的“五卅”惨案发生后,何积极组织学生罢课,支持上海工商学联合会提出的十七项条件,响应“与帝国主义决一死战”号召。
1926年,何加入中国共产党,后被党组织派到潢川,在息县、潢川交界处的吴村铺、临河店一带开展党的工作,发展组织,建立据点,扩大影响,待机暴动。先后发展党员30多名,建立临河店、吴村铺等党支部。1927年秋,中共临河区委建立,何万镒任书记。
1928年,何在临河店、关店一带组织和发展农协会组织,并在高稻场召开农协会议,吸收红枪会参加,形成红枪会与农协会并存,使红枪会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和指挥。不久,何组织一支游击队,活动在临河店以南的黄庄、河湾、高稻场、叶塘一带。
1930年,上级党委派何万镒回息县开展党的工作。何首先与共产党员余汇滨、李仲昌、李大洲等接上组织关系。11月,在长陵集共产党员刘世信家召开秘密会议,重新建立中共息县县委,何万镒任书记。
根据上级党委“迅速发展组织,成立人民武装,领导农民暴动,配合红军作战”的指示,首先在临河店等地,发动群众,组建农民自卫队 (又名联庄会),队员400余人,长短枪19支,向土豪劣绅开展了抗捐抗税斗争。吴村铺民团队长陈杰轩,向农民勒索枪款,何万镒便发动党员,召集农民自卫武装百余人,手持长矛大刀,围攻陈杰轩,迫使陈取消了枪款,并向人民自卫武装交出步枪10多支。不久,何同高稻场党支部负责人戴六一起,领导农民自卫武装攻打潢川县靠山集南杨小寨的地主武装。是年,淮河沿岸遭受水灾,农民生活无着,何曾多次领导和组织人民自卫武装向当地恶霸土豪劣绅开展分粮斗争。
1931年2月22日,何万镒调根据地工作。8—9月,潢川县的中共党组织遭到国民党破坏。为恢复潢川县的党组织,上级党委派何万镒到潢川县仁和集一带,秘密开展党的活动。是年秋,国民党大“清剿”,何万镒被捕。在狱中,何多次受到拷打逼供,但何坚贞不屈,顽强斗争。
1932年3月,国民党将何万镒秘密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