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鹤年
人物简介
“戊戌变法”时,废科举,兴学堂,邹鹤年时任“直判”“教谕”等官职,目睹中国外受列强侵略,国内政治腐败现实,认为发展教育乃强国富民之本。于是,弃官到“两广师范学堂”学习,立志为教育服务。学成回到廉江后,积极倡议并着手创办新式学堂。他克服种种阻力,拆除县“文场”(科举时童生的试场),兴建小学,经过两年的努力,建成本县第一所小学——廉江县立高等小学,自任校长。邹还创办“师范讲习所”。其办学创举,对广东南路几个县,影响很大。
民国初,廉江县没有中学,小学毕业生升学要到高州、廉州或广州,十分不便。为廉江子弟能在本县读中学,邹鹤年又以兴办中学为己任。他到“两广优级师范”学习,回县后,即发动各界捐献并用县内各姓入神主形式筹集资金兴建中学。正‘当制订规划备足材料开始动工兴建校舍的时候,适逢龙济光、陆荣廷两军阀在廉城开战,建校材料被抢光烧光,工程被迫停止。战乱停息后,邹继续筹资建校。·经3年的惨淡经营,备尝艰苦,占地约9000多平方的校舍终于建成,定名为“廉江第一中学”,邹任校长。为培养师资,在中学招生同时,又附设师范一班。不久,邹又积极倡导成立了“廉江县立师范学校”。从此,廉江师范成为县内小学教师的摇篮。
邹鹤年在办中学的同时,又筹办职业学校。民国11年(1922年),廉江县第三区职业学校在良垌成立,邹兼校长。该校开设蚕桑专业,聘请外地专家来校上课。这所学校办了一年多后,当地种桑、养蚕、缫丝等方面的生产有很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