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化之
12岁考入湘潭益智中学,毕业后考入湖南大学预科。在求学期间,接受马列主义,投入农民运动,任长沙县农协宣传部长。其时,常往返家乡,宣传打倒军阀,打倒土豪劣绅,发展了一批农运委员。
民国15年(1926)加入中国共产党。翌年,长沙“马日事变”后,李潜入岳阳,利用其父的关系,在岳阳县公安局作文书工作,与中共地下党组织取得联系,利用合法身份于搜集传递情报。引起公安局长的怀疑,将其扣押,经李父营救获释后,回到家乡,组织“春秋读书会”,发展会员,宣传革命道理,教育会员,要夺取革命的胜利,只有发动贫苦民众起来斗争。后因形势危急,便约6人,转入武冈,以削发为僧作掩护,开展秘密活动,发展党的组织。被国民党地方组织发现,又辗转到上海当人力车夫,后转南京、杭州从事党的工人运动。在杭州期间,李利用同乡的关系,考入警官学校,与杭州中共地下党取得联系,在校内开展策反活动,被叛徒出卖而入狱。狱中8年,经受各种酷刑,严守党的机密。
民国26年,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建立后,国民党被迫释放政治犯,李出狱回到家乡,旋即北上延安。年底,随徐特立、高文华回湖南。
民国27年2月,李受湖南中共党组织的委派,回邵阳与唐旭之创办《真报》。李拿出14块银元,在长沙买回印刷机及其他设备。李负责主编《老百姓》副刊,经常下乡采访,收集贫苦民众受剥削、受压迫的事例,控诉丑恶的社会制度。李除办报外,还常回东乡(今邵东)组织民众,开展抗日救亡活动。并在黑田铺开办进修补习班,组织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发展队员30多人。宣传共产党的抗日主张,激发民众的爱国热情,在东乡境内发展中共地下组织。
民国29年春,李受中共宝属工委委派,以邵阳义务处教员的身份,去新化锡矿山一带组织进步教师办夜校,举行讨论会、故事会,教唱抗日歌曲,开展工人运动,发展党员,建立中共党支部,任党支部书记。县警察局长派特务跟踪盯哨,妄图“剿灭”新化中共地下党组织,情况危急。新化县委书记阎戈南劝李转移,李说:“一个共产党员,好比一个机灵勇敢的猎人,只有深入虎穴,才能获得虎子”。是年5月,李被捕,警察局动用严刑,追问共产党在新化的组织情况,李坚贞不屈,守口如瓶,保全了党的组织。是年5月22日,李被警察局先用铁棒击昏,装入麻袋,沉入资江河底,惨遭杀害。